山东开展消防执法记录仪试点
发表人:编辑部 发表时间:2014-06-04 人气:2074
今年3月以来,山东消防总队在烟台、泰安、莱芜、德州支队开展消防执法记录仪试点应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检查单位258家,固定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证据380余处,处罚单位38家。
据了解,为确保选配的记录仪性能最优,上述试点地区先后投巨资购买,确保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在监督执法时必须佩戴使用。同时,为确保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化,山东分别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了从配发到应用的各项程序和管理制度。
今年3月,烟台支队组织调查农民烧荒引发绿化带烧毁案例中,由于利用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虽然出现违法嫌疑人现场承认违法事实、后期予以翻供的情况,但面对确凿的现场取证,违法嫌疑人主动接受了处罚。
执法记录仪又称现场执法记录仪,警视通,第三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