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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抛杂物被拍现场摔坏交警相机被刑拘
发表人:编辑部    发表时间:2014-06-22    人气:1970

近期,香洲区政府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向车窗外抛杂物行为举报奖惩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并通过电话、网络等,积极举报该类违规行为。

一名当事人20日在驾车行驶途中抛洒杂物,被市民拍下并举报。在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时,他不仅不接受处理,还将拍摄记录的数码相机摔在地上。该当事人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不仅要因抛杂物行为接受罚款,而且公安部门还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记者昨日从香洲区城管局获悉,6月20日中午11时多,当事人徐某驾车行至前山中经花园附近时,从车里向外抛洒杂物,当场被后面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司机遂向交警部门举报徐某的违规行为。

香洲交警大队核查后,通知当事人到大队接受处理。在大队,当交警部门告知徐某将对他处以100元罚款及扣2分的处罚时,他表示不服,认为其驾车地方属于小区路,不属于市政道路,交警部门无权管理。交警部门于是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前来调查,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现场摔坏交警相机

徐某见城管执法人员到来后当即狡辩,竟说市民举报的视频是假的,是有人故意要陷害他。执法人员对其做询问笔录,交警用相机拍摄笔录过程时,徐某突然情绪失控,上前抢过交警手中的数码相机,并将其摔在地上,执法人员立即报警。

翠香公安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外,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徐某抛洒杂物行为进行处罚,其还需赔偿损坏的相机。